碩士學程(研究所)

成立宗旨

在以本校及金融科技學院之宗旨及教育目標為依據下,學程之自我定位及教育目標分述如下:

自我定位

學程自成立以來皆以先廣後深之培育能運用金融科技、思考及解決管理問題之多工專才整合性專業人才為自我定位的方向,強調理論教育與實務訓練並重,並培養學生具備創新與問題解決能力、具團隊合作與多元化及國際性視野的精神,以及以前數為基底之跨領域實用性研究能力。

學程宗旨

教育學生具備核心能力。
訓練學生創新金融商品與服務。
培養金融與科技融合運用之技能。
跨領域實用性綜合研究。

教育目標

培育金融科技專業人才

具備金融科技國際觀及掌握國際趨勢;培育具有金融科技融合創新能力之人才。

強化金融科技理論基礎與實務訓練

金融科技證照之知識傳授與取得培訓。

建立團隊合作與拓展國際視野

必要外語能力精進;責任、團體、榮譽、服務等人格教育、內化與自然實踐。

培養敬業態度與服務熱忱

金融科技、普惠金融、微型金融、社會責任之正確使用與踐行。

跨領域實務與理論結合

跨領域實用性之學用合一,理論與實務結合之綜合研究產出。

核心能力

本學程依據國家社會經濟金融與科技發展趨勢、金融科技政策施政方向、產業人力需求等原則謀求發展,以培育優質具有創新與專業之多工專業金融科技人才,建立金融科技學術領先地位為具體目標。

依據學程FinTech學習四大核心:理論(Theory)、基礎(Basis)、訓練(Exercise)、實作(Practice)之教育方式,使學生完成學習並具備FinTech學程之五大主軸(Five Main Scheme)能力:「資訊與基礎能力」(Information & Basic Abilities)「經濟金融與分析」(Finance &Analysis)「資訊科技與數據」(IT&Data)、「媒體與市場」(Media & Market)、「法律與監理」(Law & Supervision)。

基於前述學位學程之基礎,培養學自具有跨領域實用性綜合研究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