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科技碩士研究所(臺北校區)

成立宗旨

在以本校及金融科技學院之宗旨及教育目標為依據下,學程之自我定位及教育目標分述如下:

自我定位

本所自成立以來皆以先廣後深之培育能運用金融科技、思考及解決管理問題之多工專才整合性專業人才為自我定位的方向,強調理論教育與實務訓練並重,並培養學生具備創新與問題解決能力、具團隊合作與多元化及國際性視野的精神,以及以前數為基底之跨領域實用性研究能力。

學程宗旨

教育學生具備核心能力。
訓練學生創新金融商品與服務。
培養金融與科技融合運用之技能。
跨領域實用性綜合研究。

教育目標

培育金融科技專業人才

具備金融科技國際觀及掌握國際趨勢;培育具有金融科技融合創新能力之人才。

強化金融科技理論基礎與實務訓練

金融科技證照之知識傳授與取得培訓。

建立團隊合作與拓展國際視野

必要外語能力精進;責任、團體、榮譽、服務等人格教育、內化與自然實踐。

培養敬業態度與服務熱忱

金融科技、普惠金融、微型金融、社會責任之正確使用與踐行。

跨領域實務與理論結合

跨領域實用性之學用合一,理論與實務結合之綜合研究產出。

核心能力

本所依據國家社會經濟金融與科技發展趨勢、金融科技政策施政方向、產業人力需求等原則謀求發展,以培育優質具有創新與專業之多工專業金融科技人才,建立金融科技學術領先地位為具體目標。

本所以理論、基礎、訓練、實作之四大學習核心,配合銘傳十力系統化教育,結合ESG、永續發展(SDGs)、數位治理(Digital Governance)及破壞式創新(Disruptive Innovation)思維,培育學子具備創新基礎、數位金融、資訊科學、媒體市場、法律監理之創新跨域整合能力。同時銜接學系之基礎,培養學自具有跨領域實用性綜合研究能力。